记者王道斌实习生叶梦蝶自2009年8月开始实施的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医保(下统称外来工医保)在实施3年后,有效期满自动失效。外来工参加医保,可通过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两种政策,企业须依法为外来工参保。
此前,企业如选择外来工医保政策参保,其缴费费率为当期社平工资的1。2%,每月应缴费用57。4元(未计大病统筹),全部由用人单位负责缴交。不能累计缴费年限,住院待遇也低于其他医保,报销上限和住院报销比例均为城镇职工医保的80%。
而按职工医保政策参保,缴费比例为社平工资的10%,即每月478。9元,个人承担2%,企业承担8%。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政策参保,缴费比例为4%,需缴纳191。6元,完全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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