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模式"的前提是医保城乡一体化统筹,这也是形成"湛江模式"的基础,实际上,在广东大部分地区都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城乡一体化统筹,番禺也是如此。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还缺乏这种基础。
如果让商业保险参与到医疗保险当中,会有什么样的效果?这并非是一个假设,相反,在广东番禺与湛江,将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的医保改革,已经探索多年,且形成"番禺模式"和"湛江模式"两种路径。
所谓"番禺模式",即由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实现(监)管办(事)分离,它也被称为"托管模式",而"湛江模式",则由政府授权商业保险公司提取城乡三大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15%作为大病补充医保,也被称为"补充模式"。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这两种模式皆在当地起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但由于商业保险机构介入基本医保在《社保法》中没有提到,还未形成制度,加之医保城乡一体化统筹因素,目前在全国推广起来尚有难度。
商业保险介入基本医保
"番禺模式"要追溯至2005年。当年,广州市番禺市新农合制度开始采取"政府主导,卫生部门监管,保险公司承办,信息化操作"的运作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中国人寿(601628)番禺分公司承办补偿等具体医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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