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连续参保年限“归零”受影响的有多少人?
答:“归零”后重新参保首年即享有11万住院封顶线待遇,而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仅为54人。
黄险峰表示,2011年,我市参保人超过1110万,门诊4286万人次,住院35.1万人次,而超过封顶线的人员仅为54人,不足总参保人数的百万分之五,人均超额1.39万元。我市医保待遇高,社平工资高,即使是新参保人员,半年内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额度为5.5万元;参保半年后医保基金支付的最高额度就提高到11万(若参加地方补充,医疗最高支付额度为16万),其医疗需求可以得到较高水平的保障。即使因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连续参保年限“归零”重新计算,“归零”后重新参保后的首年即享有11万住院封顶线待遇,连续参保年限“归零”,医疗保险待遇并没有“归零”。
2
问:能否对中断原因予以区别对待,若非主观中断,允许个人补缴保持连续参保待遇?
答:实际上难以操作。
黄险峰表示,从社保记录的缴费变动情况统计,我市每年员工市内外流动达数百万人次,断缴的原因难以核查,难以作出真实客观的判断。同时,由于补缴费用(最少农民工医保一年只需缴144元)与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待遇支付的封顶的额度(5.5万—33万)相差悬殊,对没病不参保,有病补缴同样享受待遇的人员几乎没有约束力,有失公平。
3
问:连续缴费能否与报销比例挂钩,不与封顶线挂钩?
答:此举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黄险峰表示,这样的规定前提是起点较低,参保时间长待遇高,参保时间短待遇低。但深圳住院待遇已经起步较高,如果采用这样的办法,实际上降低绝大多数参保人报销比例,这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4
问:宽限期能否与参保时间挂钩,如设立参保1年为1个月宽限期,参保2年为2个月宽限期,参保3年为3个月宽限期?
答:可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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