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市医保中心获悉,2013年度居民参保及续费工作开始。今年的居民医保从参保人群、缴费金额、支付比例等都进行了调整。
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呢?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或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婴幼儿,或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属于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工,也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医保。
今年起,社会保障卡将取代居民医保卡。由于制卡需要一定的周期,石市医保中心提醒参保和缴费居民应在11月底之前提前申请社保卡。2013年度新参保居民办理社保卡时,申领人(或其监护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页(如是特殊人群,还需同时携带退休证、失业证、残疾证、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社区申报社保卡。往年已经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原居民医保卡将逐步更换为社保卡。
医保中心还提醒,往年缴费的高峰期多在11月份和12月份,请参保居民尽量避开缴费高峰,争取10月份之前缴费。
变化1:新生儿出生即可享受待遇
"今年新生儿参保和享受待遇有了新变化。"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科科长石嵘介绍,按照老规定,新生儿参保是从上户口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和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今年政策作了调整,新生儿可以先享受待遇,再缴纳费用。"石嵘说,按照今年的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新迁入居民,自户籍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办理参保和缴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和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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