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180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2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3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评定工作的通告》(深人社规[2011]16号)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局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就医、兼顾需要、总量控制、鼓励竞争以及与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容量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对外公布新增计划、受理申请、现场评分、核准、公示、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准入。经综合评定,现将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一、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龙华新区龙华人民医院民治门诊部
2、深圳太安门诊部
3、福田区人民医院福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4、南山区人民医院北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5、宝安区中医院灵芝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6、宝安区中医院凯旋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7、龙岗区人民医院千林山居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8、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万科第五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9、龙岗区平湖人民医院茗萃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0、光明新区光明医院红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11、深圳健丰医院澳子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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