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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保补贴人均涨40元 门诊报销比例提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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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扬州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完善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从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两方面对全市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了完善。2013年财政补贴标准由2012年的平均每人每年240元调整为280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18万元;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统筹待遇,规定范围内门诊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
  门诊统筹门诊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

  去年,扬州出台了《关于实施扬州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通知》引导门诊进社区,居民登记申报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次默认为其门诊统筹定点医院。目前,参保的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就诊,一个医保年度内100—500元之间规定范围内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门诊实行刷卡结算,院端实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今年扬州提高了提高门诊统筹待遇,规定范围内门诊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创新建立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相挂钩的激励机制,促进参保对象连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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