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方案还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从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中医药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比如,《方案》提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
医疗保险中提高中医药费用报销比例5%-10%,引导人们利用中医药看病治病,开展预防保健;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探索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地产中药材,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其费用从新农合资金中全额报销的工作;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加强基层中医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全覆盖;恢复和完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争取创建1个国家级示范单位、3-5个省级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