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南京将全面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南京2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医保费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昨天下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公费医疗”这一政策即将退出南京的历史舞台。
2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职工医保”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建宁表示,从明年1月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
“经过我们测算,南京大概有2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进入职工医保,主要包括南京市属机关和江南八区的人员。”陈建宁透露,在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将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就医、购药,按照职工医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据了解,目前南京正抓紧建立单位和人员数据库,制作发放市民卡,开发系统软件,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将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费
以往,享受公费医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并不需要缴纳费用,就能享受到医疗救治。而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职工们一样缴纳基本医疗费用了。陈建宁介绍,今后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按规定标准缴纳。在职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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