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
“长春市医疗保险起步于2001年,经过10余年的发展,参保人数由最初的10万人,扩大到现在的40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58。8万人,参保居民244。2万人。”
长春市已开通定点医疗机构420家、定点药店860家。参保职工医保报销平均达到80%,参保居民报销平均达到74。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量持平,略有结余”。
另外,长春市启动实施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九台市、双阳区在2011年4月启动实施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实现了待遇标准、缴费标准、网络系统的统一。
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29万元
据悉,自2009年起,长春市逐年提高居民参保补助标准。2009年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为80元,2010年提高到120元,2011年提高到200元,2012年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
在困难居民参保补助上,2010年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低保人员给予50元补助,还增加了对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和重病患者给予特殊补助。
另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目前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成年居民为6万元,学生儿童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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