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供养亲属抚恤金已享受的,目前仍符合供养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已确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公亡补助金和丧葬费: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老工伤人员死亡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按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老工伤人员经确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按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90天内结算费用
《通知》明确,经确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其工伤保险待遇从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后的次月起支付。其中,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暂时不予支付。此外,老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费结算票据后90天内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过期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