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东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社会各界于6月11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法制局。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