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到户口所在的社居会或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13.借读生是在就读学校参保,还是在学籍所在学校参保?
答:在就读学校参保。
14.合肥市户籍的复读生如何参保?
答:合肥市户籍的复读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参保。
15.已考上本市大学的高三毕业生,或已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如何参保?
答:我市已建立在肥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可于开学后在就读高校参保,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16.新生儿如果在参保时间结束后出生如何参保?
答:参保时间结束后出生的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三个月内,持户口本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社保服务中心2楼)办理参保登记,按每年30元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至次年9月30日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每年7—9月出生入户的新生儿要参加当年居民医保(享受待遇期至当年9月30日止)的,应先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办理次年的参保登记(享受待遇期自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止)后,再到市社保征缴中心办理当年(享受待遇期至9月30日止)参保登记。
17.遇到参保人员姓名有生僻字的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可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在信息录入时,先不录入生僻字做好记录,待10月份统一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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