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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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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没有报销的那部分再从补充医疗中报销。按照补充医疗保险比例能报销多少是根据单位自己选择而定的,比如,门诊单位可以选择在社保报销以外在报销60%、或80%甚至可以选择90%等等,住院也一样,可以选择在申报报销以后再报销90%、95%等等。

  事项名称: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服务对象:

  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需要报销的参保职工

  办理依据:

  《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应在出院以后60日以内办理;

  2、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每季度结算1次。

  办事流程:

  1、按有关规定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单据,向补充医疗保险处申请报销;

  2、查询有基金征集处提供的各种保险参保及缴费信息;

  3、补充医疗处受理验收申报资料,并随机分发给审核人员;

  4、审核人员对医疗费用清单进行逐一审核,出具审核结果并签名;

  5、专人复核后将审核资料录入计算机,核实报销金额并打印单据并签名;

  6、处长或处长授权专人审核费用支付单据并签名;

  7、基金管理处当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需提供资料:

  补一、补二、补三报销资料:

  1、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办法〈一〉、〈二〉、〈三〉);

  2、出院证明(或出院诊断书);

  3、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和住院费用结算收据;

  4、费用明细清单(含:乙类贵重药品、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手术申请、审批表等);

  5、身份证(本人及代办人)原件及复印件;

  补四(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资料:

  1、凭门诊定点医院(7家)的原始资料;

  2、门诊补充医疗保险收拨记录卡;

  3、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处方;

  4、门诊药品费用收据;

  5、门诊药品费用清单;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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