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疗保险:22种大病6月起可报销
家住西安市未央区的刘先生,他16岁的儿子8个月大时被确诊为血友病,这种病一般不需要住院,但需要终身注射药物。按照每周注射一次,一次花费800元计算,仅注射药物这一项,每年就得花近4万元。
随着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6月正式启动,像刘先生儿子的血友病等22种大病,包含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均被列入报销范围。凡参加西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城镇居民为1.5万元,农村居民为8000元)超出一定数额,可至少报销合规医疗费用的50%。
6月起,西安各区县将陆续开通大病报销服务窗口,一个区县开通一个窗口,专门受理大病个人报销业务。从今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今年产生的费用都能报
凡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全额缴费的参保(合)人,均属于大病保险统筹范围。但报销的费用必须是“合规费用”。“合规”并非所有医疗票据均可报销,而是要求在治疗、用药等方面符合具体要求的费用。
到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产生的合规费用均可报销。西安市95%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是定点医疗机构。
此次试点时间为2013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这段时间内,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个人承担费用之后,才能报销大病医疗费用。
区县医保经办中心办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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