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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职工去年平均月薪4377元 多项社保缴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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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内容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即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统计范围

  城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吴笛)2012年度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突破4000元大关。昨日,市人社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发布消息称:2012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526元,月平均工资为4377元。月平均工资增加535元,增幅为14%。

  社平工资调整后,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外来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将随之上涨。

  经过测算,按照社平工资60%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的,从2013年7月1日起公司每个月应为员工多缴纳社会保险80多元,而员工个人多缴30多元,公司与员工合计起来,每个月多缴110多元。虽然每个月多缴纳了钱,但是与社平工资的相关待遇也随之增加了。

  另外,社平工资增加而随之增加的有工伤伤残待遇、生育津贴、工伤1至4级的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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