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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有哪些,又该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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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7月1日起启动,至今已近一个月的时间了。不少市民询问,居民医保有哪些待遇?报销是否麻烦?记者昨日就大家关心的这些问题咨询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病医保有无特殊政策?

  手机号为139××××1467的程女士咨询:我母亲患了胃癌,医疗费用很高,去年就为她办理了居民医保,想知道有没有针对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政策?

  合肥市人社局答复:在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享受待遇期内,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属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金额超过一定额度以上的部分,可享受二次报销政策;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享受待遇期内,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具体办法今后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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