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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个人医保缴费标准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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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有三个条件:实施统一的城乡医保政策;实现城乡医保市级统筹;医保基金运行良好,有结余。

  时隔一年,拥有220万参保人的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再次宣布"涨价"。近日上午,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从即日起对外征求意见。本次调整中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的标准都将有所提高,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将上涨50%,达1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上涨25%及60%,分别达600元/人·年和800元/人·年。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表示,目前广州全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已达220万,居民医保待遇不断提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却5年未变,因此,有需要进行调整以保持居民医保资金的正常运转。

  老年人涨300元涨幅最大

  记者了解到,由于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数未达到预期规模等原因,广州居民医保基金从2009年起出现缺口。去年7月份,广州市人社局曾发布相关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以填补亏空,升幅高达50%~108%,后因涨幅过大引起舆论反对而叫停。

  本次调整的具体方案为: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筹资标准为44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从原来的80元/人·年涨至120元/人·年,增长50%,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筹资标准为92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由原来的480元/人·年涨至600元/人·年,增长25%,各级政府资助320元/人·年;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8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由原来的500元/人·年涨至800元/人·年,增长60%,各级政府资助1000元/人·年。

  广州实施"大病医保"需等2年后

  今年4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广东省各地制定大病医保政策,让城镇居民、农民"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然而,广州关于大病医保的相关政策一直迟迟未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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