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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卡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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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居民医保卡作为识别参保人员身份的有效凭证,供参保人员本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医保卡生效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必须刷卡。

  说明:

  医保卡丢失后如何处理

  当参保人医保卡丢失,持卡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证及时到所属区医保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后医保卡将被封锁,以防别人盗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同时暂不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办理补卡手续后方能就医。当参保人挂失的医保卡在没有办理补卡手续前又找到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证、医保卡到所属区医保分中心办理解挂手续,使医保卡重新有效。

  如何补办和更换医保卡

  当参保人医保卡挂失后或卡片损坏无法使用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证和损坏的医保卡到所属区医保办办理补(换)卡手续。办理补卡手续后,原医保卡不能再进行解挂;办理换卡手续时应将原医保卡交回所属区医保办。

  补换卡期间就医可先现金支付,待医保卡办好后,凭医保卡、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证、医院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清单、药品清单及出院小结等到所在区居民医保办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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