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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医保缴费调整征意见 过半受访者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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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日前发布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个人缴费上调幅度在25%至60%之间。受访市民在表示理解之余,还认为一次性涨幅过猛,使本来就没有收入来源的群体吃不消。

  过半受访者持反对意见

  本次调整方案中,老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从原来的500元/人·年,调整为800元/人·年,各级政府资助1000元/人·年。在本次调整方案涉及的三类群体中,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涨幅达到60%,每年需多缴300元。

  在海珠区同福路经营士多的张阿姨已经69岁,她购买的正是居民医保。听说老年居民医保缴费一下子涨了六成,张阿姨表示,她理解政府的难处,5年都没有调整过个人缴费,也应该涨,但是老人本来就已逐渐没有赚钱能力,手头上的钱顶多只能维持温饱。一年一下子提高300元,还是有些吃不消。

  对本次调整方案,记者随机询问近20名参保市民,过半受访者依旧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大多居民医保的对象本来就是老弱病残群体,对这些人的医保政策应该带有更多的公益性质,不能因为2亿多元的基金缺口就“顶不住”。有市民建议,2013年公费医疗专项经费就达到16.59亿元,为什么不能压缩这一部分的开销,转而投入到居民医保的补助中。

  建议医保分档次缴费

  基层单位对调整方案颇有微词。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人社部门7月底才发布征求意见稿,而居民医保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一般来说,医保申请程序为7月登记、8月缴费、9月享受待遇。本次调整最快也只能在9月初出台,出台后已经完成新年度参保缴费的参保人需按新规进行补缴。这样的做法,给基层居委会的工作和参保人的续保都带来不便。

  对于市民的反应,中大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宋世斌表示理解。他认为医保政策更多地属于一种社会福利,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保险,尤其是对老年人、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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