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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民医保调整方案意见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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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规提高了政府资助及个人缴费标准(见右表)。与2008年刚启动时相比,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三类人群的政府资助分别提高300%、220%和100%;而个人缴费分别提高50%、25%、60%。以提高幅度最高的老年居民计算年均提高了10%左右。

  有人担心个人缴费调整后负担不起,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困难人群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需缴费。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交。截至今年4月,已有4.08万名困难居民享受了相关政策。

  政府投入

  仍将达七成

  自2008年实施以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居民医保的投入,5年累计投入16亿元(包括财政对每个参保人的资助和补足基金缺口)。财政资助占筹资总额的比例从2008年的44.05%提高到2012年的68.11%。调整后财政投入仍将达到七成。

  政府资助

  最少提一倍

  与2008年刚启动时相比,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三类人群的政府资助分别提高300%、220%和100%;而个人缴费分别提高50%、25%、60%。

  困难群体

  政府帮缴费

  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交。

  已经预缴

  需补足差额

  在《通知》出台前,已有参保人按2012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预缴。对此,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出台后,这部分已按2012年度缴费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须及时按新标准补足个人缴费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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