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二十二、生育津贴的标准?
答: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十三、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如何确定?
答: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个人身份证号码。
二十四、社保经办机构如何向职工确认其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益记录,定期将个****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职工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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