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采取针灸治疗,新农合可报销90%;超九成乡镇卫生院可提供中医药服务,并引导使用中药饮片;名老中医将有更大的发挥平台,鼓励其在基层开诊所和带徒。8月27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卫生局获悉,到2015年底,德州市将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届时将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
超半数基层医疗机构都将提供中医服务
按照目标,到2015年底,德州市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都将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无论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将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等,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同时,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体现中医药特点,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中药饮片,提高使用量。
中医报销比例还将逐步提高
为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德州市还将把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比使用其他治疗的提高10%以上,对住院病人采取针灸治疗的报销90%。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全部使用中医药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参保人员,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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