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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疗机构骗取社保一次即取消社保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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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天起,修订后的《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2009年老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不再提“总量控制”,申请条件也有所放宽;但日常考核也更加严格,新办法罗列了12种违规行为,只论有无、不管涉及金额或人数,其中,骗取社保基金行为处罚最重,只要有一次即被直接取消社保定点资格。一旦取消,三年内不接受社保定点资格申请。
  此外,新办法还列举了定点医疗机构12种禁止行为,只要触犯了将至少面临通报处分,协议期内最多3次机会将被取消定点资格。其中最为严厉的是骗取社保支出,只要犯1次即被直接取消资格。一旦取消,三年内不接受社保定点资格申请。而在老办法中,违规行为处罚则视涉及金额或人数而定。市社保局上述人士说,新办法规定更为严格,且更具有可操作性,“只要有违规行为就有处罚,不论所涉及金额有多少”。

  市人社部门还表示,广大市民若发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有违规行为的,欢迎拨打举报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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