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注:据民政部消息,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流动人口可就近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不用再去户口所在地查询。新人登记结婚时,输入身份证号码系统将自动显示其婚姻情况--已婚将显示“已登记”,无法重复登记。公民的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丢失后,当事人无须再去原籍补办。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尚需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实现全国联网后,将积极争取、推动立法改革,探索打破在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限制,为流动人口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便利。
办准生证:不执行的条文有什么用?
“6个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需盖章签字40多个”、“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给百姓办证之艰排排序,准生证绝对算得上“个中翘楚”。繁复的流程、庞杂的条款,办证犹如跑马拉松,挑战着人们毅力和耐心的底线。
刘先生(陕西人,妻子是黑龙江人,均无北京户口):我2004年来的北京,媳妇儿是2007年。打算今年要孩子,就想提前把准生证给办下来。去年年底在《新闻联播》上看到中央出台政策,外地人可以在当地办理准生证。但4月份去所在的社区服务站咨询时,对方说“我们没有接到通知,这边现在不能给外地人办,你们还是得回原籍。”我当时专门在通州区的政府网站查了一下,上面明确写着,双方都不是北京户口的,不予办理。工作人员说即使上面有政策,只要他们没收到具体文件和细则,就还是不能执行。
无奈之下,5月份我只好回老家陕西,让父母也帮着一起打听。陕西这边说不能办,因为女方户籍不在这,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我媳妇儿就托黑龙江那边的亲戚朋友问,结果对方说也不能办,因为本人不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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