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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居民医保待遇将调整 社保卡全市范围即时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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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9月1日起,宁波居民医保将进入新年度,宁波市区56.4万居民和学生的医保门诊、住院医疗待遇将按照新政策调整(《市区居民医保新年度缴费标准医保待遇全面提高》)。昨天,记者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详细介绍了201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注意事项。
  打个比方,王先生在2013年8月25日入院,2013年9月2日出院,他住院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都按新年度的医疗费累计计算,即医疗费计算到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这一医保年度。

  如果王先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这一医保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累计额度已比较高的,而且住院又需要跨年度的,可以由个人自愿选择在8月31日前结清前面的医疗费,9月1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纳入新年度住院医疗费累计。这样王先生可以避免占用新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累计额度,但是他需要按规定负担住院报销的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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