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后,监护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时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以免错过参保缴费期。2013年9月之前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在今年9月1日到12月31日的缴费期内还需继续缴纳2014年度居民医保费,享受2014年度医保待遇。
断保欠费
断保欠费居民无法在建行直接缴纳医保费,应先回户籍所在街
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后,持工作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窗口按规定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完成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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