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断保居民需回户籍地补缴手续
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2014年度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开始,对于断保欠费居民,应先回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后,持《缴费通知单》到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完成补缴手续。
从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的2014年度济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参保人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今天,记者采访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工作人员,他们详细解释了城镇居民医保的交费方式。
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首次参保居民来说,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先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持工作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在服务窗口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完成参保。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非在校学生、入托儿童)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曾经断保欠费的居民无法在建行直接缴纳医保费,应先回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后,持工作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在营业窗口按规定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完成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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