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六种情况需提交更多材料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统一、明确了参保人员在急诊住院等情况下,报销时需要向医保中心提交的材料。
一般情况下,参保居民持《太原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在定点医院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进行医保联网登记,随后便可在医院即时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报销。
特殊情况
急诊住院报销需提供材料:急诊证明、急诊门诊病历、诊疗手册复印件、出院证、诊断建议书、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原材料须盖医院公章),个人申请(签字并留联系方式)。
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报销需提供材料:意外伤害证明、门诊病历、诊疗手册复印件、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票据,个人申请(签字并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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