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涨幅为25%至6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通报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分别提高50%、25%、60%。同时,往年居民医保基金出现的缺口将由政府全额承担。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涨幅最大
会上,广州市人社局巡视员郑玉华介绍,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剧、心脑血管疾病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发生率增高、医疗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使用及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增加等,导致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增加,广州需要适时调整筹资标准。
去年7月,广州也发布了相关征求意见稿,当时计划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50%至108%,但遭到民意反弹被暂时搁置。与一年前被叫停的意见稿相比,本次《意见稿》中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3个群体的个人缴费上调幅度设定在25%至60%,明显下降。
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80元/人·年提高到12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由原来的480元/人·年提高到600元/人·年,老年居民则从原来的500元/人·年调整为800元/人·年。三者当中,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涨幅达到60%,每年需多缴300元。
在提高个人缴费的同时,政府资助标准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前两者的政府资助同样从200元/人·年调整为320元/人·年,在老年居民方面,政府资助涨幅翻番,从500元/人·年提升至1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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