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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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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石家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额是涨了还是降了?工伤保险7月1日起需按新标准缴费,职工伤残、工亡待遇提高,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277.7元,养老保险自行缴费人员最低月缴264元。
  职工伤残、工亡待遇提高

  缴费高了,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也"水涨船高",将按新标准执行。

  石家庄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1日后发生工伤或工亡的,伤残和工亡待遇应及时按规定标准计算。

  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数额变化最大。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呈上升趋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也随之增加。

  记者帮您算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20倍即为491300元,较2011年的4362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涨55100元。

  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277.7元

  因2012年石家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较2011年有所上涨,按照规定,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医疗保险也随之变化。

  也就是说,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将上涨。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新缴费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留意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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