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2:门诊就医时,需在社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帖子中写道:“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的报销也没有,全部自费!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一条规定的。”
释疑:广州市的医保政策中并没有社区医院转诊的规定。按照广州市门诊统筹的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参保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需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选点手续:在职职工参保人、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参保人员、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可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家其他医疗机构;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可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门诊选定医疗机构;一旦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可自由在自己选定的医院就医,无需办理转诊。
误解3:门诊自费累计超1200元,超出部分可按60%的比例享受医保报销
帖子中写道:“如果看门诊呢?那就要用卡内余额支付门诊费用,倘若卡内余额全部用完怎么办?自掏腰包呗。可是当我们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60%。”
释疑: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门诊看病时,无论自费的金额有多少,每月最高可报销300元/人,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每月最高可报销100元/人,当月结算,不累计。而报销费用的多少也与就医医院级别、门诊药品、诊疗和检查项目的目录等级等相关。参保人在门诊定点医院就医时,可按其所参加的险种享受相应门诊统筹待遇,不受卡内余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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