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还需要缴医保吗?
我国的《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根据《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需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上述两个表述,在今年3月期间,记者曾接到多起市民的来电咨询,质疑为何中山本地的政策与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一致。记者查询发现,在今年市两会期间,有市人大代表也专门就此提出建议,希望能"免除中山退休人员缴交医疗保险费"。但记者近日获悉,因国家相关配套政策没出台,因此,中山的退休人员仍需按现行规定缴纳医保费用。
市民:退休还要交医保费负担重
早前,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市民拨打本报的报料电话,称中山现行的医保政策让退休人员还要缴交医保费,增加了原本收入不高的退休人员的经济负担,这一做法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相符。该市民表示,"如果参保人工作多年,在职时已每年缴纳医保费,但退休后还要一次性缴纳数额较大的医保费,或者逐月缴费直至死亡,否则就不能享受补充医疗待遇,这个规定很不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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