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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释疑 解析如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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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月起,我省为城乡居民买大病保险》的报道,引起读者强烈关注,打到本报热线的咨询电话不断,问题涉及面较广。昨日,本报记者集纳了读者关心的问题,专门约请省医改办专职副主任胡述斌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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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付线8000元是不变的吗?

  答:2013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8000元,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伏标准以下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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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保险报销能报多少?

  答:大病保险就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的保障。大病保险实际上是大额保险,且不受病种限制。报销的办法是,城乡参保(合)患者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可先按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进行再次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50%,超出部分越多,报销比例越高。这可以用实例来说明。

  如一名参保(合)群众今年看病花去了6万元(合规医疗费用),假定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70%,先纳入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报销,如结余的需个人自付部分超过8000元,再由大病保险报销,具体如下:

  城乡基本医保报销:

  6万元×70%=4.2万元

  大病保险再报销:(6万元-4.2万元-0.8万元)×50%=0.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是动态变化的,随着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越来越高,得到的实惠将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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