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
1.非哈尔滨市疾病住院就医:费用总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疾病诊断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医保卡复印件、哈尔滨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2.
意外伤害门诊就医:门诊病例本、门诊医疗票据、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中国农业银行折的复印件。
3.
意外伤害住院就医:费用总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疾病诊断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中国农业银行折的复印件。
二、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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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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