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恶性肿瘤患者一年内反复到省、市级医院住院放化疗的,每次要到县级医院办理转诊证明,今后,复诊患者仅需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县合管办办理电子转诊,出院时即可在医院即时结报。从9月1日起,我省进一步简化需要长期、多次住院治疗患者的转诊程序。
《通知》规定,因同一疾病年度内多次转诊到统筹地区外同一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前向所在统筹地区合管办备案即可(在即时结报医院住院的同时办理电子转诊),不再办理转诊证明,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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