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内首次享受医保待遇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记者了解到,此次兰州市还明确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条件及时间段。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了参保缴费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首次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据了解,目前兰州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也就是说,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生并在这家医院首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将不受起付线标准的限制。兰州市人社局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宣传和督促为新生儿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提醒新生儿爸妈,新生儿身体抵抗力弱,相对发病率高,因此新生儿家长应及时给宝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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