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到税局办理参保登记时,税务部门会提供一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组合”,其中针对医疗保险共有四个档次: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缴费标准为226.33元;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为252.9元;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缴费为545.11元;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为571.68元(以上缴费为2013年7月至今标准)。
对于第一、二档次,参加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两者只是相差补充医疗保险。这类医保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医保卡内每个月没有钱划入,每个月只能享受300元的统筹金。而住院待遇、门特、门慢待遇跟职工医保一样。
第三、四档次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医保卡内有钱划入,每个月享受300元的统筹金。个人账户划入的比例根据年龄不同而不同,其中35周岁以下为缴费基数(今年7月后基数为5313元)的1%、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2%、满45周岁至退休前2.8%(已剔除1%的门诊统筹比例)。
明年灵活就业医保跟职工医保“合并”后,原参加人群怎么办?
已经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朱女士问,现在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个人账户的,那么明年跟职工医保合并之后怎么办?
对此,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表示,届时会给已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也会继续累计。总体原则是“在不增加参保人负担的基础上给更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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