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民的兴起,深圳不少市民移民海外,社保关系该如何处理?深圳市社保局昨日解释称,参保人加入外国国籍后可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继续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只留养老关系者,符合领取养老金规定时,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保留户籍者保留社保个人账户
根据社保法规定,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虽居住在国外但保留中国国籍和深圳户籍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对此,深圳市社保局解释称,保留中国国籍和深圳户籍的,可以保留社保个人账户,等到符合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移民退保后回深工作可继续参保
对取得外国国籍者,深圳市社保局解释,根据国家规定,已取得国外国籍者可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但参保人也可以选择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如果移居海外者再次回到深圳,出国前若终止社保的话,回国后缴费年限又要重新累计。如果参保人没有终止社保,回到深圳重新工作的话,在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深圳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提供本人有效护照的,可以继续参保,以前参保5年者,后面只需再参保10年,累计参保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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