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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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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单位没给个人缴交住房公积金该如何维权?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比例是多少?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领取?

  单位没给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该如何维权?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比例是多少?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才能领取?……23日晚,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林锋做客“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市民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回答了网友提问。

  单位不缴公积金属违法

  网友:是不是每个人,每个企业都要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遇到企业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该如何维权?

  林锋: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属于行政法规范畴,具有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企业和外商企业等,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职职工都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条例》第37条、38条都规定了相应处罚措施。此外,我省也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如果大家维权,可以到公积金执法大队投诉。

  缴纳比例控制在5%-12%

  网友:缴纳的比例是多少呢?有没有规定企业最低要交多少公积金?

  林锋:公积金缴存的金额是按照每年核定基数乘以相应缴纳比例。按照条例规定,5%-12%都是属于缴纳比例的范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按照工资的5%-12%来缴存。此外,按照省里规定,1050×5%是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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