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嘉兴率先全国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10年过去了,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再一次在嘉兴实践——从今年开始,我市启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调整为人力社保部门,市本级由市社保局统一经办。
“实施医保制度整合是加快全市城乡统筹、资源整合步伐、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的重大举措。”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倪建强说,机构整合后有利于医保制度优化,2014年开始,合作医疗和职工医保政策都有所调整,两者将实现无缝对接,计划一年后把职工医保和合作医疗两套制度整合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从合作医疗到居民医保,多缴的40元钱是为了啥?
昨天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一项决议——2014年起,原南湖区、秀洲区以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整合到嘉兴市医疗保障体系中,统一更名为“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原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各区统筹管理上升到市级统筹管理。对于市本级52。68万(全市197。43万人)参保老百姓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个人多缴了40元钱。事实上,居民医保相比合作医疗有很多重大变化。
住院报销比例
从“封顶12万元”到“一浮到顶”
记者对比合作医疗和居民医保政策发现,最大的亮点就是增加了大病保险,使得原本封顶12万元的住院报销不再有报销上限。“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不低于55%比例的再次补偿,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70%比例补偿,上不封顶。”市人力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沈春平给记者算了笔账,“假设一个人住院花了20万元,原来最高只能报销12万元,剩下的8万元自付。现在,除了第一笔报销12万元,自付的8万元还能二次报销4。85万元(50000×55%+30000×70%)。这项调整对家中有重大疾病患者的家庭来说是个福音,有利于缓解因病致贫的现象。
跨区就医
从“不能报”到“实时报”
受统筹范围的限制,合作医疗的补偿范围限于区内镇(街道)卫生院、卫生室和市级定点医院,而居民医保则将补偿范围扩大到了市本级所有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前,原则上不鼓励跨区域就医,南湖区的居民在秀洲区的医院看了病,基本上是很难报销的。到市级医院去看病,要先自己垫付,再回去凭发票报销。参保人只有在区内就医,才能直接刷医保卡结算。”沈春平告诉记者,“居民医保由市本级统筹,打破原有的壁垒。不管你在街道卫生院看病还是在市级、南湖区、秀洲区的医院看病,都可以统一刷市民卡实时报销结算。但报销比例仍有所不同,街道卫生院要比市级医院报销比例高,因此仍然鼓励市民就近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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