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咸阳统筹区以外就医执行“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政策,咸阳参保职工在西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就医流程、入院登记、审核结算操作等就医管理按省医保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险待遇及费用支付标准按咸阳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据悉,2013年度实施的《咸阳市城镇职工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政策报销完后,只要个人自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部分,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已分别从10月8日、12月20日起开始给予分段累加再次报销,涉及二次报销的人员需要回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
今年异地安置即时结算501人次
据了解,2011年,咸阳转诊转院参保职工在西安定点医院即时结算3917人次,医疗总费用7649万元,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5698万元,统筹基金支付4330万元。
2012年,咸阳转诊转院参保职工异地即时结算5810人次,医疗总费用11809万元,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893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6766万元。异地安置在西安参保职工即时结算212人次,医疗总费用334万元,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2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46万元。
2013年,咸阳转诊转院参保职工异地即时结算7103人次,医疗总费用1。46亿元,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1。2亿元,统筹基金支付9684万元。异地安置在西安参保职工即时结算501人次,医疗总费用698万元,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57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454万元。
咸阳转诊转院参保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为81%,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67%。异地安置参保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为80%,总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65%。
张晓璐说,从过半的报销比例、直观的数字就可以看出,异地就医对于咸阳参保职工来说,确实方便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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