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200元;
住院报销比例有望提高到70%
农民看病将享受更多实惠。记者昨天获悉,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联合发文,从2011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从2012年起,安徽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将提高到50元。
财政补助大幅提高
财政补助标准的大幅提高意味着新农合将有更多可用基金,农民看病的报销比例也将大幅提高。据悉,根据新的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承担108元、省财政承担69元、市县财政承担23元。
政府贴200元让农民参合,农民自身的缴费额度也将相应提高,不过鉴于2011年度农民的筹资缴费工作已结束,省卫生厅表示,2011年农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暂不提高,2012年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从30元提高到50元。同时,将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个人参合费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
报销比例提到七成
财政补助资金大幅提高以后,我省对新农合的补偿方案也随之调整,将适度提高2011年新农合补偿待遇,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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