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广东省各地制定大病医保政策,让城镇居民、农民“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将不低于50%,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然而,广州关于大病医保的相关政策一直迟迟未能“落地”。
昨天,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明确表示,目前广州暂不具备实施大病医保的三大条件,因此,最快可能要到2015年才能推出相关政策。据悉,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有三个条件:实施统一的城乡医保政策;实现城乡医保市级统筹;医保基金运行良好,有结余。李程指出,“目前广州新农合尚未与城镇居民医保实现一体化;新农合也尚未实现市级统筹;居民医保资金前几年还存在缺口。”他说,“广州目前三个条件一个条件都还不具备。”
据了解,广州市计划于2015年实现新农合和城居保并轨,纳入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对此李程表示,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会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城乡居民的大病医保,“按计划2015年实现大病医保”。
三问涨价
为何本次涨幅如此大?
报销待遇不断提高,重病加大支出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从2008年起正式实施,此次调整为何幅度如此之大?郑玉华表示,广州市居民医保制度实施以来,个人缴费标准一直未调整,而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和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目前,广州市居民医保的保障范围包括了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形成了“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参保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7万元(2008年启动时为8万元),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总体报销比例达到70%(2008年启动时为62%)。
此外,郑玉华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剧、心脑血管疾病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发生率增高、医疗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使用及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增加等,医疗费用快速增长。以上因素导致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增加,需适时调整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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