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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乡医保并轨整合 农村报销比例有望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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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表示,目前山东省正在对城乡医保进行整合,城乡医保将有望执行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等标准,打破城乡户籍限制,消除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二元结构”,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医保制度体系,使农村居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而在城乡医保整合后,山东省的大病保险制度将会发生不小的变化。
  山东城乡居民医保一制两档防止“因病致贫”现象发生

  山东2014年要全面完成整合工作,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医保的市级统筹。在威海,城乡统一居民医保,设立了每人每年80元和230元两个缴费档次。前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后者为30万元,报销比例相差5个百分点,极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在淄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需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新医保待遇。

  大病保险制度发生变化农村居民报销比例有望拓宽

  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医保整合后,山东省的大病保险制度将会发生不小的变化。新农合的大病保险是从病种角度出发,一共有20种重大疾病属于报销范围,而整合以后,不再是单纯从“病种”角度,而是以居民实际花费“额度”为基础,医疗费用超过山东省规定额度,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同时兼顾原新农合20个病种报销比例不降低。山东省此前试点经验表明,整合之后农村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明显拓宽,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由原来新农合的1000多种增加到2400多种。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数已达7800万人,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全覆盖;2014年居民参保缴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320元。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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