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近日给出的最后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份要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大病面前,现有医疗救助制度“杯水车薪”
国务院医改办的数据显示,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大病保险试点,覆盖城乡居民2.9亿人。截至2013年8月底,大病保险已累计补偿金额6.3亿元。
大病保险试点始于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切出一部分,为大病患者提供“二次报销”,以防“因病致贫”。
尽管我国新农合和基本医保已实现全民覆盖,但因筹资和保障水平偏低,仍有不少家庭因灾难性医疗支出而陷入困境,以致出现“锯腿自救”“刻章救妻”“抢钱救儿”等事。
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副处长俞新乐说,从统计看,肿瘤、终末期肾病等需要长时间、且花费巨大的慢性恶性疾病患者,是致贫、返贫的主要人群。
在这些大病面前,现有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患者而言只是“杯水车薪”。一方面资金微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城市医疗救助支出超过49亿元,平均每人每次获助258元;农村支出83亿元,平均每人每次148元;另一方面,救助范围有限,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城乡贫困人口,而大病压垮的不仅于此,普通农民、城镇居民甚至在职职工都有可能“因病返贫”。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说,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这有利于筑牢群众看病就医托底救急的网底。
制度“碎片化”,试点推开捉襟见肘
当前,全国大病保险试点总体进展顺利。但由于地方政府的认识不足、部门职能调整不到位、城乡医保制度分离等原因,各地试点进度不一:个别省份尚未开展试点;已开展的省份中,大多是在局部试点,有些还是在部分县(区)层面自行试点;有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推开,而新农合则刚刚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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