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补缴养老保险费被叫停
市人社局在答复中明确,已研究考虑委员建议并调整了相关政策。
1993年起,本市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由此,改变了过去一旦离开单位就无法领取养老金的状况。但改革以后,确实出现离境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用钱买保障的情况。
具体来说,规定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基数按不低于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补缴比例按养老30%、医疗14%确定。避免了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本市已自2012年7月起,停止受理本市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
柔性申领养老金屈指可数
该局在答复市政协委员胡苏云、廖瑛等时亦透露,将研究扩大延迟申领养老金范围的可行性。
2010年本市开始探索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可行性,并在企业先行试行。不过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由于该制度只涉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以及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前提是要在企业工作需要,当本人有意愿后提出申请,必须与企业协商一致后,才可以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由于限定太多,该办法实行以来,真正办理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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