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读者咨询较多的“太原城镇医保外地怎么用”的问题,11月20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情况1在外地突发疾病住院费用可报销
出了太原市,忽然生病住院,怎么报销?
针对读者的疑问,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太原市城镇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取消了因公出差等限制性门槛,大大放宽了急诊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出了太原市,只要是因为突发疾病而发生的危、急、重病都可视同急诊,住院费用都可以报销。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报销的必备条件现在精简为一条:突发疾病。具体什么病是突发疾病,则由就医的医院从医学上来确定。“这样的新规定,实际上是大大放宽了急诊的报销范围。”
外出期间发生的异地急诊住院费用如何报销?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明确,所需材料为:《医疗手册》,《特殊就医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以及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出院证或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等。同时,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异地门诊急诊死亡的费用报销等情况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情况2转外就医先要到13家医院办手续
在太原生病了,想到北京等医疗条件先进的地方医治,这就涉及转外就医。
此前,太原市已经明确,太原市城镇医保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的城市,由原来只能在京、津、沪三大城市扩大到全国各地。“转外就医的城市扩大到全国各地,可以解决多方面的问题。”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是疑难杂症问题,有的病例在我省甚至是京、津、沪都没有好的治疗办法,但别的城市的专科医疗反而有效,同时还可降低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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