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坚持精算平衡原则。”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财富二次分配,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的重要社会制度。这其中,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可持续,对于进行中的深化改革意义重大。
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及转型期城乡社会风险趋于显性化的背景,需要我们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达13.26%(人数为1.78亿)。预计在未来5年,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15%,2025年将上升到20%,2050年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30%。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考验。与此同时,不断推进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也凸显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目前我们已经有了很大进步。比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保总体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人均280元;推进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3.1%和17.7%,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2013年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60万套,基本建成540万套,上千万住房困难群众乔迁新居。简单的数字背后,意味着有更多的人享受到改革红利,实现了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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