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宁市民甄先生因冠心病住院,共花费13万余元。因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又报销了2万多元,最终只支付5万余元。济宁去年启动了大病保险制度,今年开始实现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再等一年,出院就可享受报销待遇。
家住太白湖新区的甄先生今年52岁,上个月突发冠心病住进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治疗,现身体正逐渐康复。无收入来源的他,忍不住感叹,2009年开始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次住院可帮了大忙,省下了好几万元。
“医生说病情非常严重,前后住了两次院,共一个多月,最后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花了13万多,经报销,实际上只付了5万多元。”甄先生告诉记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5万余元的费用,大病保险又报销了2万多。自己没有工作,这些费用全是儿子支付的,以前不太注意养生,经常生些小毛病,这次病好了后会多注意锻炼了。
据了解,济宁自去年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截止目前像甄先生一样享受到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的已有近2000人。去年参保人员需等到年底才能进行集中结算,而且需要参保人员将证件及账户送至社保经办机构。不同的是,今年开始,大病保险报销实现即时结算了,这样极大地减轻了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同时参保人员不用再来回奔跑。
“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参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按医疗费的多少分段给予补偿,起付标准至1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补偿50%,个人负担10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基金补偿60%。”据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科工作人员马志宏介绍,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和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5万元。目前,全市168家医院已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算,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在这些医院就诊,都能享受报销待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