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的医疗保险办法今年1月1日实施,由于参保人自参保次月享受待遇,因此新医保待遇标准2月起实施,记者了解到,新办法实施后参保人整体医保报销比例待遇水平提高。但许多参保人对包括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在内的许多问题还存在疑惑,于是记者梳理相对集中关注的几个问题,采访有关部门解读新办法。
外地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胡女士夫妻俩都是深圳户籍,孩子在深圳参加少儿医保,但由于两人工作忙,孩子长期在湖南老家由老人带着,她说:“孩子生病在湖南住院,一次花费8000多元。虽然孩子在深圳参加了医保,但没可能一生病就送回深圳治疗,这种情况也不可能让深圳的医院开转诊证明,是否所有的住院费都要家长自己掏呢?”
据了解,我市对于本市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对于参保人未办理转诊、自行到异地住院的情况,允许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但报销的比例较办理了转诊手续的略有降低。而今年实施的新医保办法降低了自行转诊人员的自付比例,提高了报销比例。从2月1日起,对自行转诊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保险报销时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按新办法规定标准的90%、70%支付,个人自付比例比以前减少约10%。比如胡女士的孩子花费了8000元住院费,如果这8000元都属于基金规定的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他就医的医院如果是我市的市外定点医院,基金可报销7200元;如果是市外非定点医院,基金可报销5600元。
医保超限部分地补“兜底”50%
参保人柳先生说:“公司有一名同事,去年参加医保才3个月就得了重病,治疗费花了30万元,由于他参保的时间短,超过医保支付‘封顶线’的部分都要自付,自付了20多万元。听说新医保办法出台了一个‘兜底’政策,尤其是对于参保时间短又患大病参保人有更好的保障,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据了解,按照规定,参保人每个医保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限额与其连续参保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满72个月以上的,“封顶线”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按照目前的计算基数(2012年度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9010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每个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最高可达到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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